各学院、部、书院,各部门: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学校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推动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全面落实,现根据苏教发函〔2018〕44号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我校“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对标《南京审计大学“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南京审计大学“十三五”学科建设规划》和《南京审计大学“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一步强化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二、评估重点
1.目标指标完成度。对学校“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关键办学指标的实现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突出对关键指标的完成进度、制约因素、趋势判断、对策建议和下一步工作举措的深入分析。
2.重点项目推进度。对学校“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对策举措等方面进行深入评估。
3.规划实施度。各单位对照“十三五”规划进行自查,重点评估党建思政、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队伍建设等体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指标和任务举措完成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形成工作举措,推动规划落实。
4.对策建议。各部门要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和发展环境的新变化,紧紧围绕学校重要任务和新的要求,深入分析研判,厘清工作思路,提出落实对策,完善实施机制,列出工作举措。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强化责任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确保中期评估任务圆满完成。
2.突出问题导向。各单位既要从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 “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倒推,对照进度,找问题,找差距,提对策。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紧扣《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突出履行职责的情况,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落实的举措。
3. 按时完成任务。2018年7月2日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学院(部)和书院将中期评估报告纸质版盖章交至中和楼503发改办,并发送电子档。中期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第一,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所对“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第二,对照检查并填写《南京审计大学“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主要量化指标完成表(附件1);第三,就存在的差距和推进规划进一步落实等方面的相关文字总结。在此基础上发改办完成 “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并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朱姝 联系电话:58318047 13912928887
邮箱:zhushu@nau.edu.cn
发改办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