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高校教育评价发展状况与改革方向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高校教育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发展较快,在实践中形成了制度化、多样化的评估制度体系。层次上,有高职高专评价、本科教育评价、研究生教育与学位评价;实施主体上,有政府评价、高校自身评价、专门机构评价和社会评价等;内容上,有教学评价、科研评价、学科评价、素质教育评价、德育评价、体育与艺术教育评价、辅导员工作评价等;形式上,有评估、认证、排名、审计、质量报告、数据监测、督导检查等;方法上,有定性评价、定量评价、混合评价、结果评价、过程评价等。要优化高校教育评价体系,必须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减轻高校负担,增强高校办学自主性、灵活性和创造性,给高校自主发展空间。
二、科学认识教育评价本质,合理发挥和利用教育评价功能
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完善评价结果运用,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合理发挥和利用教育评价功能需要政府转变职能,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政府要依托经济、法律、政策、信息、评价等手段强化目标管理和宏观管理,减少行政审批和事前审批,加强事中和事后的检查监督,维护教育市场秩序。
三、整合评价种类和评价工作,提高评价整体性和有效性
要打通教学评估与学科评估、本科评估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之间的界限,进行一体化评价设计,使教学与科研、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相互支撑,提高评价的整体性和效率。评价工作宜粗不宜细,要从具体工作性评价转变为机制性评价,重点评价高校内部质量控制和保障机制。减少评价的天数、人数,简化评价程序,谨慎使用评价结果,提高评价科学化、多样化和个性化水平。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 2022-08-23 刘振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