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政策与发展规划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06-26浏览次数:1557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拟组织申报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评奖范围:凡个人或集体研究高等教育的成果(指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研究高等教育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论著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我省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与评奖,但只评省内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省作者撰写)。

     2.2013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凡上述时限内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均可申报。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评取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

     4.两人及以上合作的成果获奖者,每人发给同样写有合作者名称的获奖证书,但只发一份奖金。

     5. 201311日以后,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参加申报评奖。

     6.凡申报的论文或著作,均需经作者所在单位或专业研究委员会推荐,由单位集体报送。

     7.凡申报的论文、著作每项需交评审费人民币100元。

 

     二、评奖标准与奖励办法

     根据《江苏省高教学会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见附件1),此次参评详细要求如下:

     1.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参评论文、著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内的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有较好的文风和社会效益。

     2.具体等级划分标准:

      一等奖:论点上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

      二等奖: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

      三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3.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设置奖项为150项左右,奖项等级分配与奖励办法如下:

      一等奖5项,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每项人民币1000元。

      二等奖20项,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每项人民币500元。

      三等奖120项左右,颁发获奖证书。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时间为201593-4日。

       2.报送材料:

      (1)《江苏省高教学会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四份;

      (2)论文、复印材料一式三份(说明:发表的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并按顺序装订;

      (3)如成果形式为著作,则提交著作两本(参评材料如需返回请注明,否则一律不予退回);

      (4)江苏省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份。

      上述材料请用档案袋装好后,在档案袋正面贴好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成果名称,材料内容及份数。材料的电子稿请发至petrel@nau.edu.cn

      3.报送地点:图书馆411

        联系人:刘海燕 武蓓;联系电话:58318133 58318865

        申报详情可登录江苏省高教学会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jsgjxh.cn/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5年6月23日

 

附件1+江苏省高教学会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doc

附件2:江苏省高教学会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3+江苏省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