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者:发展改革办公室发布时间:2014-03-27浏览次数:8802

    发展改革办公室是对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进行研究、论证、落实,并进行协调的综合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的现状、发展规律和趋势,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起草及调整、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起草、调整;负责协调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范等有关事项规划;二级部门子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的制定、执行与监督。

     2.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发展提供方案设计、政策建议或政策咨询。

     3.负责牵头学校重大机构调整、制度调整、改革方案的论证。

     4.负责选择对学校发展有重要意义的项目,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前期论证和筹备,待项目筹备到一定阶段交有关部门具体执行。

     5.负责收集国内外有关高教改革的信息和发展动态,供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6.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和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工作思路、方针原则、计划方案和政策措施等预见性的参谋意见,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智能性服务。

     7.对贯彻执行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分析落实和执行情况,评价重大决策的实施效果,提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意见和建议。

     8.对需要解决的重大政策性问题进行对策研究,并提出可操作性的决策建议。

     9.收集、整理和综合国内国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应对措施。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